商务企划部
010-6868 0486
6月4日,市发改委公布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广大市民的建议。新办法中,物业服务与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拟做“一升一降”调整。
为什么调整?
群众对停车服务费过高有意见
我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4位,停车服务费标准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7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位。近年来物业企业人员工资等上涨较快,物业企业普遍存在通过较高的停车服务费来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问题,群众对停车服务费过高的问题意见较大。
如何调整?
停车服务费:每月每个车位室内80元露天60元
新办法调整了停车收费范围、收费等级、计费单位,简化服务等级,实行单一收费标准。从调研情况看,目前西安物业服务企业停车设施基本达到现行一类停车场设施要求,停车服务费基本执行一类收费标准,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取消现行停车服务费三种类别收费,实行一种收费形式。
同时,调整计费单位,以车位为单位进行收费。与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接轨,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按大、小车型收费改为按车位收费。室内停车位每月每个车位80元,露天60元。
此外,本次价格调整放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需要实行收费管理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通过合同约定。
调整后,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降低46.7%,露天降低25%。停车收费在全国7个实行政府指导价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3位。整体价格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趋于中等靠后。
后期保障
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分别负责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进行查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7月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
热点解读
■临时车辆进入小区怎么收费?
按照规定,下列车辆临时进小区不得收费: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仅限配置有公共停车位的小区);执行公务的军队、武警、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残疾人车辆(仅限小区无障碍车位停放的由残疾人驾驶的车辆)。
■房屋及车位空置期间,怎么收费?
据了解,空置优惠政策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优惠政策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
具体空置政策为:经业主验收,暂不使用或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个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赁车位,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的次日起,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子母车位,收费有优惠吗?
据了解,子母车位不得高于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商务企划部
010-6868 0486
人力资源部
010-6863 7598
运营管理部
010-8897 9266
客服热线
010-8897 9166
招聘热线
18501119518
微信服务号